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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代灵
君子曰:礼之近人情者,非其至者也。郊血,大飨腥,三献爓,一献孰。是故君子之于礼也,非作而致其情也,此有由始也。是故七介以相见也,不然则已悫。三辞三让而至,不然则已蹙。故鲁人将有事于上帝,必先有事于頖宫;晋人将有事于河,必先有事于恶池;齐人将有事于泰山,必先有事于配林。三月系,七日戒,三日宿,慎之至也。故礼有摈诏,乐有相步,温之至也。
资沛春
世稱“庾文康為豐年玉,稚恭為荒年谷”。庾家論雲是文康稱“恭為荒年谷,庾長仁為豐年玉。”
宰父正利
陶公少有大誌,家酷貧,與母湛氏同居。同郡範逵素知名,舉孝廉,投侃宿。於時冰雪積日,侃室如懸磬,而逵馬仆甚多。侃母湛氏語侃曰:“汝但出外留客,吾自為計。”湛頭發委地,下為二髲,賣得數斛米,斫諸屋柱,悉割半為薪,銼諸薦以為馬草。日夕,遂設精食,從者皆無所乏。逵既嘆其才辯,又深愧其厚意。明旦去,侃追送不已,且百裏許。逵曰:“路已遠,君宜還。”侃猶不返,逵曰:“卿可去矣!至洛陽,當相為美談。”侃迺返。逵及洛,遂稱之於羊啅、顧榮諸人,大獲美譽。
南戊辰
劉道真嘗為徒,扶風王駿以五百疋布贖之,既而用為從事中郎。當時以為美事。
东门平蝶
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。
干赤奋若
王中郎甚愛張天錫,問之曰:“卿觀過江諸人經緯,江左軌轍,有何偉異?後來之彥,復何如中原?”張曰:“研求幽邃,自王、何以還;因時脩制,荀、樂之風。”王曰:“卿知見有余,何故為苻堅所制?”答曰:“陽消陰息,故天步屯蹇;否剝成象,豈足多譏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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